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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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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旨在保障工程发包方不受承包商违反合同约定或违约行为之害,以此减少发包方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其具体形式主要包括履约保证金(亦称履约保证)、履约银行保函以及履约担保书三种类型。
其中,履约保证金通常采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方式进行缴纳,且数额上限通常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法律依据】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履约担保、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五十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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