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截止2021年没有失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02.09.01,截至2021年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