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泰情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户口迁移后其他证件要变更吗

户口迁移后其他证件要变更吗

来源:澳泰情感

户口迁移后其他证件不需要变更。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户口迁移要办的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口迁移与落户的区别:

1、重点强调不同。户口迁移是从原来户籍地迁出,强调的是迁移的过程。而户口的落户强调的是落户的过程;

2、包含内容不同。户口迁移既包括户口的迁出,又包括户口的落户也就是迁入;

3、 状态不同。户口迁移是动态的,户口落户是上户口;

4、办理程序不同。户口迁移时需要先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入户。户口落户,只需要持相关资料到入户地户籍管理机关上户口即可。

迁户口的流程是:

1、领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

2、领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3、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