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保护的是公民的合法财产,而所用的钱属于赌资,是行为中用于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赢取的款物,都属于赌资,即便通过等权力机关追回的也需要依法予以没收,不受法律保护。
虽然输掉的钱无法追回,但若对方因行为产生债务,同样也属于其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进行偿还。《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综上,虽然赌资不合法,配偶一方无法要回,但因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您可提起离婚诉讼,并基于此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若赌资数额巨大,还可以追究其故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要求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累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