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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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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房产分割的一般处理原则是若是婚后购买的,若是没有协议,则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共同财产才能够进行分割。

一、哪些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当事人其爱人在办理登记,领结婚证那天开始,在之后所得的不管是个人工资还是购买的房子,车子,或者经营的公司,企业,投资的股票等,都将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若是双方选择离婚的话,这些全部都是可以分割的。只有在领结婚证之前全款购买的房子,车子只有当事人一人名字的话是属于个人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离婚车辆怎么分配?

离婚车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进行分割;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一致的,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前将财产转移给子女是否有用

1、夫妻离婚之前财产转移给子女无效,依然属于转移财产的行为。但是若是双方达成合意,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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