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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在幼儿园磕伤,幼儿园有责任吗?

来源:澳泰情感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孩子摔伤是因为受到幼儿园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而幼儿园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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